<%@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936"%> 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食品添加剂专业委员会简介

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食品添加剂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

(二 00 七年八月十五日表决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食品添加剂专业委员会的运作,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和《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食品添加剂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

第二条: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食品添加剂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委员会)是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分支机构,业务受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的指导和协调。

第三条: 本专业委员会的宗旨是: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发挥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食品添加剂行业内发挥服务、自律、协调、监督的作用,大力推动行业的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协助政府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行业管理工作,协调会员关系,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为广东食品添加剂产业健康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第二章 工作任务

第四条:专业委员会受省食协的委托开展工作,开展食品添加剂行业产业结构、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就我省食品添加剂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法规等问题向省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为企业提供论证咨询服务。

第五条:接受与食品添加剂行业利益有关的决策论证咨询,参与行业性集体谈判,提出涉及会员和行业利益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会员和行业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代表食品添加剂行业内相关经济组织提出反倾销调查、反补贴调查或者采取保障措施的申请,协助政府及其部门完成相关调查,组织协调行业企业参与反倾销的应诉活动。

第七条:研究并指导食品添加剂行业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开展行业内企业质量管理、诚信经营、科技进步、创新成果和产品质量的评价认定初审工作;组织推荐本行业中做出成绩的单位与个人,并予以奖励。

第八条: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产业预警机制,提高产品质量水平,保障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办好南方食品医药网食品添加剂专业委员会栏目及食品添加剂产业预警服务平台,使之成为业内权威的资信媒体。

第九条:参与制定、修订食品添加剂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组织食品添加剂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

第十条:参与食品添加剂行业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资质审查工作。

第十一条:参与行业内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投资与开发项目的前期论证。

第十二条:组织开展食品添加剂行业科技成果、新产品鉴定,推广优秀科技成果,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与创新,促进食品添加剂产业的发展。

第十三条:组织同行议价,防止不正当竞争。

第十四条:建立食品添加剂行业自律的长效机制,制定并监督执行行规行约,开展行检行评,规范会员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条件,维护市场秩序。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会员与消费者之间涉及经营活动的争议。配合政府监督管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促进会员诚信生产和经营。

第十五条:举办报告会、研讨会、经验交流会、论坛等活动,指导和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发展企业文化;举办各类培训,组织会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了解掌握食品添加剂工艺技术、质量管理等知识,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

第十六条:开展食品添加剂行业统计调查,建立统计调查制度,采集统计数据,发布行业信息;整理和分析统计资料,向省食协报送统计报表并提交行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

第十七条:加强与国内外同行及相关组织之间的联系,开展国内外经贸交流活动,组织产品的展览、展销、展示,参与食品添加剂市场建设,不断开拓市场;开展国际间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促进产业的外向发展。

第十八条:完成省食协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九条 : 专业委员会理事会是专业委员会的议事机构。理事会成员由省食协食品添加剂行业会员代表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四年,连选可连任。

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认为必要或经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请求,可召开临时理事会。理事会会议应由半数以上的理事出席 , 其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表决方能生效 , 每一理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理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理事长委托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条:理事会职责

( 一 ) 修改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

( 二 ) 选举、罢免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理事。

( 三 ) 审议批准专业委员会工作计划。

( 四 ) 制订专业委员会的具体规章。

( 五 ) 审议通过理事会提交的议案。

  第二十一条:专业委员会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由理事会从理事中提名,经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任期四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第二十二条 :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三条:专业委员会受省食协的委托,可以发展会员,发展的会员是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的会员。入会条件、程序及入会后会员享有的权利与义务,遵照《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章程》执行。

第四章 经 费

第二十四条:经费来源:

(一)捐赠。

(二)服务收入和其他依法取得的收入。

(三)受协会委托收取会费。

以上收入为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收入,根据专业委员会工作需要由协会划拔活动经费。

第二十五条:建立理事会财务管理小组。由 3 名理事组成。经费 的收支由省食协财务部统一管理,不单独开立帐户,但单列明细分类帐,年终由财务部出具食品添加剂专业委员会财务收支状况表,经专业委员会财务管理小组审核后向全体理事通报。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本《管理办法》经理事会讨论通过,报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属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理事会。

二 00 七年八月十五日

 
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食品添加剂专业委员会     联系电话:020-37613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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